行政执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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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1.12.15)

发布时间: 2021-12-16 14:15:12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唐住建监罚字(2021)第2-5-46号

当事人:沈阳东基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一路22号(11门)

统一信用代码:91210106594103284D

法定代表人:李东东

经查明, 你承建的唐山鹏冬商贸有限公司装修改造项目物料提升机安拆工程存在未履行安全职责的违法事实。上述事实,以调查笔录等资料和其他书证、物证等为证据,你的行为已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等的规定。       

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项,根据《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一百六十八条等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贰万元。

上述罚款,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携缴款码到唐山市财政局开户的唐山市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的任一银行网点或者网上银行缴纳罚款。我机关罚没许可证编号为02000015。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唐山市人民政府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3日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唐住建监罚字(2021)第2-27号

当事人:唐山三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丰南镇国盛商贸城5-102号

统一信用代码:91130282MA09TUWC7H

法定代表人:樊立庄

经查明, 你(单位)承建的唐山谢家庄城中村改造A-12地块雨污水工程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违法事实。上述事实,以调查笔录等资料和其他书证、物证等为证据,你(单位)的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根据《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一百四十九条等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处以罚款伍万元。

上述罚款,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携缴款码到唐山市财政局开户的唐山市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的任一银行网点或者网上银行缴纳罚款。我机关罚没许可证编号为02000015。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唐山市人民政府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3日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唐住建监罚字(2021)第2-1-32号

当事人:北京天虹润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A-4465室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9721451522C

法定代表人:官丽萍

经查明, 当事人承建禹州·凤凰府A-01-01、A-01-03项目保温及外墙涂料工程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违法事实。上述事实,以调查笔录等资料和其他书证、物证等为证据,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根据《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一百六十六等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叁万元。

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携缴款码到唐山市财政局开户的唐山市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的任一银行网点或者网上银行缴纳罚款。我机关罚没许可证编号为02000015。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唐山市人民政府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4日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唐住建监罚字(2021)第2-1-30号

当事人:唐山瑞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南湖影视基地沿街商业B4-106号

统一信用代码:91130202MA0FUEE79G

法定代表人:段小东

经查明, 当事人承建唐山市路北区城中村马驹桥(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违法事实。上述事实,以调查笔录等资料和其他书证、物证等为证据,其行为已违反《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等的规定。

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项,根据《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一百六十六等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壹万元。

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携缴款码到唐山市财政局开户的唐山市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的任一银行网点或者网上银行缴纳罚款。我机关罚没许可证编号为02000015。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唐山市人民政府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5日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唐住建监罚字(2021)第2-1-31号

当事人:唐山瑞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南湖影视基地沿街商业B4-106号

统一信用代码:91130202MA0FUEE79G

法定代表人:段小东

经查明, 当事人承建唐山市路北区城中村马驹桥(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违法事实。上述事实,以调查笔录等资料和其他书证、物证等为证据,其行为已违反《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等的规定。

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项,根据《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一百六十六等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叁万元。

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携缴款码到唐山市财政局开户的唐山市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的任一银行网点或者网上银行缴纳罚款。我机关罚没许可证编号为02000015。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唐山市人民政府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