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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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住建)罚字(2023)第(47)号

发布时间: 2023-05-23 10:15:22

当事人:刘印显

身份证号码:3729241991****2410

住址:山东省成武县苟村镇后张口行政村张口村*号

经查,唐山高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禹洲凤凰府项目石材幕墙等(屋顶钢结构、首层下跃楼梯钢结构)施工过程中存在使用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问题。违法行为始自2023年2月7日,违法行为发生地是唐山市路北区裕华道南侧、友谊路西侧。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你是负责该项目的主管人员,你公司的违法行为,你负有责任。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根据《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一百二十九条等的规定,决定对你处以罚款伍万元。

上述罚款,你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携缴款码到唐山市财政局开户的唐山市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的任一银行网点或者网上银行缴纳罚款。我机关罚没许可证编号为02000015。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唐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文书内容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