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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05 16:19:17

 

 

〔2024〕-17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执法处室:

现将《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6日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 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 年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抽查工作规范化水平;强化部门联合,提升联合抽查的地位和作用;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完善工作流程,实现抽查工作的闭环管理;开展督查考核,提升工作质效。

二、工作任务

(一)夯实基础支撑。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机关各执法处室应动态调整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应纳尽纳”,运用省级分类标签库完成对检查对象的分类标注,部门抽查涉及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的,要通过分类标注建立健全相应的专业机构或专家库,通过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局法规处及时对我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更新调整,组织认领我局监管事权的事项,并形成本级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我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完成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实现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

(二)强化联合监管。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模式,形成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结合我局监管实际,不断充实、细化、完善“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清单,做到在兼顾成本与效能的前提下,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确保我局联合抽查次数占比不低于随机抽查总次数的40%,部门联合抽查户数占比不低于随机抽查总户数的25%,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切实压缩涉企检查数量,不断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三)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确保依托河北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关联信用规则比例达到100%。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等手段,强化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推动监管关口前移。

(四)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通过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严格按照我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计划》(附件2、3)开展各项抽查工作,同时将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后续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对确需调整的抽查计划应严格履行备案、公示等工作程序。对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监管闭环。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认真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官方网站等方式加强宣传报道,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加强业务培训和系统使用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工作要求

机关各执法处室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联系人:李斌    联系电话:2858063(8430)

 

附件:1.市住建局2024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xlsx

2.市住建局2024年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