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全省率先出台《唐山市农村房屋抗震加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 2021-05-25 15:38:31
为扎实推进我市农村房屋抗震加固改造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我局组织专家,通过深入开展调研,结合农房抗震加固改造覆盖面广、工程体量小以及施工环境复杂的实际情况,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省率先研究制定了《唐山市农村房屋抗震加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并已于5月24日正式印发。《规定》共六章21条,其中,明确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和各级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赋予了群众监督权利,健全了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管理机制,简化了相关手续办理及验收流程,为保障农村房屋抗震加固改造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提供了行为指导和制度遵循。该《规定》的出台,填补了我市农村房屋抗震加固改造质量安全监管空白,此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