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唐山市中房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唐山市河北房产物业管理公司(现更名为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北路房管所)协商一致,自愿解除 唐山市路北区裕祥园102楼1号底商 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20150114166),现申请撤销合同登记备案。因保管不善遗失合同2份,公告作废。有异议者,自公告之日起7天内到唐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诉,逾期将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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