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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关于组织2026年首批公租房保障轮候家庭实物配租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6-03-19 11:58:00

为做好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唐住建发〔2025〕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物配租保障范围

截至2026年2月28日,已通过资格审核、纳入保障且未参与过实物配租的家庭和放弃实物配租已满两年的家庭,共368户,分别为:家庭人口1人的232户、家庭人口2人的98户、家庭人口3人的29户、家庭人口4人及以上的9户。

二、实物配租房源

本次公租房实物配租备选房源共406套,分别为: 和顺园25套、河联园58套、惠民园10套、骏安园63套、瑞安园57套、祥泰园32套、旭安园150套、益民园11套。

三、实物配租摇号时间和地点

(一)摇号时间:2026年3月20日  上午9:00

(二)地    点: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101会议室

四、实物配租摇号参加人员

(一)保障家庭代表

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已纳入此次公租房实物配租范围的家庭,推选出6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保障家庭代表参加此次分组摇号仪式。保障家庭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摇号仪式。

(二)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市住房保障管理、公证、区民政、区住房保障管理、市安居集团等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约15人。

(三)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约8人。

五、摇号选房办法

(一)分组规则

本次公租房实物配租采取按家庭人口分组摇取选房顺序号的方式,根据顺序号在组内依次选取对应房源。对已纳入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公租房实物配租范围的368户家庭,综合考虑家庭人口等因素,将保障家庭分为四组;同时,根据公租房房源面积和户型,将406套备选房源也分为四组。分别为:

1.第一组

(1)参加选房的家庭:家庭人口为1人的,共232户;

(2)实物配租的备选房源:共256套,其中:河联园34套、和顺园12套、惠民园10套、骏安园62套、瑞安园35套、祥泰园24套、旭安园74套、益民园5套。

2.第二组

(1)参加选房的家庭:家庭人口为2人的,共98户;

(2)实物配租的备选房源:共108套,其中:河联园20套、和顺园13套、瑞安园6套、祥泰园8套、旭安园61套。

3.第三组

(1)参加选房的家庭:家庭人口为3人的,共29户;

(2)实物配租的备选房源:共32套,其中:河联园4套、骏安园1套、瑞安园16套、旭安园5套、益民园6套。

4.第四组

(1)参加选房的家庭: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共9户;

(2)实物配租的备选房源:共10套,其中:旭安园10套。

(二)摇号操作程序

1.编制摇号程序,进行模拟演练。

2.由区住房保障部门组织选出参加摇号仪式的保障家庭代表,名单报送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3.摇号程序

(1)各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带领本辖区保障家庭代表持身份证入场。

(2)仪式现场主持人宣讲本次摇号仪式的程序,并介绍本次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原则和方法。

(3)参加摇号仪式的保障家庭代表通过抽签确定2名摇号操作人员。

(4)由2名摇号操作人员在2名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通过摇号程序,随机进行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

(5)摇号结束,公证员宣读公证词。

(6)工作人员保存电子文档并打印纸质文档,由公证员盖章确认。

(三)选房程序

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市安居集团根据摇号结果,组织保障家庭按照组别顺序及选房顺序号依次在对应的组别内选取房源(上一组剩余房源自动进入下一组备选),保障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选取房源、签订《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公租房租赁手续。

六、其他规定

(一)在参加摇号的保障家庭资格真实有效的前提下,摇号结果一经现场公证确认,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

(二)扰乱会场秩序或拒绝接受摇号结果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资格。

(三)在摇号仪式开始前或进行过程中,如遇停电、摇号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摇号时间顺延或另行择期,已产生的摇号结果依然有效。 

(四)因个人原因未接到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选取房源或办理租赁手续,视作放弃本次实物配租。

(五)自愿放弃本次实物配租或者因个人原因视作放弃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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