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2017年6月21日唐山市人民政府15届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唐山市燃气管理办法》,2017年8月1日起实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市能源结构的不断调整和完善,随着“气化唐山”工程的大力推进以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深入,燃气作为一种绿色环保的能源,使用量在逐年攀升,燃气经营企业也在逐年增加。我市燃气行业已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差别化、气源种类多样化的发展趋势。由于燃气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品,燃气的管理涉及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应急保障、设施保护等诸多方面,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而现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583号令)和《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6〕第6号)等上位法,多站在调宏观管理的层面,提出了指导性、原则性的要求。为此,我们遵循上位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燃气管理办法,依法加强燃气行业管理,维护燃气用户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二、主要内容
《唐山市燃气管理办法》共七章,四十七条。第一章是总则,具体对立法原则和适用范围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第二章是规划建设与应急保障,具体对燃气发展规划、燃气设施工程建设和燃气应急储备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第三章是经营使用与器具管理,具体对燃气经营许可、管道燃气设施设备的维护责任、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和燃气使用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第四章是燃气安全与设施保护,具体对管道燃气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燃气经营企业以及其它单位和个人就发现和消除燃气隐患所应尽的义务进行了规定;第五章是监督检查,具体对安监、公安、城管、交通、市场监管以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在燃气行业监督管理中的具体工作进行了规定;第六章是法律责任,具体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处理方式和处罚标准进行了规定;第七章是附则,明确了办法的施行日期。
三、出台意义
《办法》的出台,加强了政府燃气行业管理,明确了燃气行业应急保障工作方向,明晰了燃气设施维护、更新责任界定,明确了燃气行业经营和使用中不应出现的行为,明确了燃气企业入户安全检查工作规程,明确了燃气设施抢险抢修及赔偿责任,明确了我市各部门燃气行业监督检查职责,使我市燃气管理工作有法可依,促进了燃气事业健康发展。
政策关联:唐山市燃气管理办法
主办单位: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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