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一系列政务公开精神,结合我局职能,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住建领域各项法规政策、重点业务、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全年,在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门户网公开信息总计768条。其中,政务公开类信息81条;政民互动类信息16条;新闻动态类信息187条;公示公告类信息218条;物业招投标信息159条;住房保障类信息19条;行政执法类信息88条。在信用唐山“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系统”公开信息总计1555条。其中,行政许可1227条,行政处罚328条。
(一)全力做好依法行政事项公开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在作出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上传至局网站并同步推送至信用中国(河北唐山)网站进行公示。二是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频次,进一步规范入企检查,减轻企业负担,2020年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183件。运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按要求上传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检察机关监督。三是全面执行执法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执法公开专栏,将我局自由裁量基准、全过程记录、执法人员清单等执法制度文件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力做好审批事项公开
一是重新梳理了审批事项业务指导规范,对审批事项法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审批流程等内容查漏补缺,使用更加简洁、清晰的表述,使企业一看即懂,并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和局门户网站上公示。二是在办事窗口以制定服务指南的方式公开了事项名称,申报材料清单、办结时限和投诉电话等信息。三是将所有审批事项需要的申报材料制作网上审批示范卷宗,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和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布,让企业有了更直观的参考依据,全面实现了无障碍申报,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将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许可内容等信息在“信用河北”网站和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按要求及时更新公示内容。
(三)全力做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一方面严格落实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住房保障专栏安居工程建设子栏目,并从年初3月份起在该栏目按进度公开了8期公报,及时公示了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另一方面严格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十公开”。实行对“房”、对“人”全过程公开、全方位监督制度,即:对“房”公开,从项目建设、开竣工时间、项目基本情况等全部予以公开,今年全市开工棚改项目11个、11757套;对“人”公开,从申请条件、申请审核程序、分配范围、分配结果到监督举报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采取抽签,公开摇号等选房方式,实施阳光操作。
(四)全力做好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一方面做好招投标信息公开。2020年市本级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共317个标段。所涉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应当依法公开的信息内容,全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在“河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北省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及辅助评标系统”依法公开,实现了应公开信息公开率100%。另一方面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信息公开。对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联系电话、工程质量投诉电话、建筑施工扬尘整治举报电话进行了公开;对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文件、规定及相关的信息在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对建设项目的各方责任主体责任人及监管人员信息,通过在施工现场设置公示牌等形式进行了公开。目前,市中心区共有建筑施工工地193个,全部按照要求公开了相关信息。
(五)全力做好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我局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全部通过门户网站“在线服务”栏目予以公示,用户通过“在线服务”栏目中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查询”功能,输入需要查询的项目名称或预售许可证号,查询项目预售信息及楼盘信息。用户还可通过“合同备案查询”功能,输入身份证号、合同编号,查询自己的购房合同是否已经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对合同备案撤销的项目,在“合同备案撤销公示”中予以公示。同时,在局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长期设置温馨提示,提醒广大群众防范购买无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带来的风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 | 1 | 8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5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78 | 949 | 122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08 | 220 | 328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7 | 56.2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6 | 5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0 | 4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7 | 1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57 | 5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0 | 0 | 1 | 4 | 2 | 0 | 0 | 0 | 2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群众的期盼、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主要表现为:一是各处室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意识强弱不一,个别处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对政务信息的提供不够主动,信息的质量不够高。二是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务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创新理念,注重实效,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高信息人员的业务素质。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局机关内部协调配合的力度。不断强化局内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切实有效地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继续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三是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改善和增加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要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同时,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主办单位: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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