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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15:29     来源: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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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市住建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结合自身职能,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住建领域各项法规政策、重点业务、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公开,并定期向市档案馆、图书馆、市民服务中心报送相关资料,方便群众现场查阅。全年在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门户网公开信息总计641条。其中,政务公开类信息68条;政民互动类信息41条;新闻动态类信息309条;住房保障类信息14条;行政执法公示类信息183条;其它专题专栏信息26条。

(一)全力做好依法行政事项公开

一是全面执行执法信息事前公开。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执法公开专栏,将我局自由裁量基准、全过程记录、执法人员清单等执法制度文件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在作出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上传至信用中国(河北唐山)网站和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2023年公示行政许可信息485项,公示行政处罚信息81项。截至目前,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8件,全市行政处罚立案202件。三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全年共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8项,检查结果均已在局网站公示。

(二)全力做好审批事项公开

一是重新梳理了审批事项业务指导规范,对审批事项法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审批流程等内容查漏补缺,使用更加简洁、清晰的表述,使企业一看即懂,并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和局门户网站上公示。二是在办事窗口以制定服务指南的方式公开了事项名称,申报材料清单、办结时限和投诉电话等信息。三是将所有审批事项需要的申报材料制作网上审批示范卷宗,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和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布,让企业有了更直观的参考依据,全面实现了无障碍申报,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将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许可内容等信息在“信用河北”网站和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按要求及时更新公示内容。

(三)全力做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将《唐山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退出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及时刊登至局门户网站,并从政策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出台意义等方面内容做好解读,让群众了解政策,明白政策。二是及时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在局门户网站住房保障专栏刊登,及时向社会更新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补贴发放情况。三是公开公租房实物配租方案。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唐山市中心区2023年首批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实现配租过程公开、公正、公平,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四)全力做好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一方面做好招投标信息公开。2023年市本级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共236个标段。所涉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内容,监督项目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全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依法公开,实现了应公开信息公开率100%。另一方面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建筑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联系电话、工程质量投诉电话以及建筑施工扬尘整治举报电话,对建设项目的各方责任主体责任人及监管人员信息,通过在施工现场设置公示牌等形式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将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文件、规定及对工程质量巡查的有关信息在局网站进行了公开。

(五)全力做好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我局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全部通过门户网站“在线服务”栏目予以公示,用户通过“在线服务”栏目中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查询”功能,输入需要查询的项目名称或预售许可证号,查询项目预售信息及楼盘信息。用户还可通过“合同备案查询”功能,输入身份证号、合同编号,查询自己的购房合同是否已经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对合同备案撤销的项目,在“合同备案撤销公示”中予以公示。同时,在局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长期设置温馨提示,提醒广大群众防范购买无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带来的风险;在学习宣传栏中发布了购房提示,提高购房群众将购房款直接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意识,保证资金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6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8

3





16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6

 1





9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7

2





2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5






3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158

 3





16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1

0

0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群众的期盼、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主要表现为:一是各处室工作人员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创新理念,注重实效,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业务处室、有关单位的衔接和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各处室有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提升信息的质量。三是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建设,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信息公开渠道,以适应政务公开新形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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