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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7:18     来源: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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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市住建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结合自身职能,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住建领域各项法规政策、重点业务、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公开,并定期向市档案馆、图书馆、市民服务中心报送相关资料,方便群众现场查阅。全年在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门户网公开信息总计547条。其中,政务公开类信息74条;政民互动类信息17条;新闻动态类信息185条;住房保障类信息23条;行政执法公示类信息201条;其它专题专栏信息47条。

(一)全力做好依法行政事项公开

一是全面执行执法信息事前公开。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执法公开专栏,将自由裁量基准、全过程记录、执法人员清单等执法制度文件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按要求依规公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4年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61项,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23项。截至目前,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4件,全市行政处罚立案234件。三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全年共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9项,检查结果均已在局网站公示。

(二)全力做好审批事项公开

一是重新梳理了审批事项业务指导规范,对审批事项法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审批流程等内容查漏补缺,使用更加简洁、清晰的表述,让企业一看即懂,并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和局门户网站上公示。二是在办事窗口以制定服务指南的方式公开了事项名称,申报材料清单、办结时限和投诉电话等信息。三是将所有审批事项需要的申报材料制作网上审批示范卷宗,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和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布,让企业有了更直观的参考依据,全面实现了无障碍申报,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将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许可内容等信息在“信用河北”网站和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按要求及时更新公示内容。

(三)全力做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在局门户网站住房保障专栏刊登,及时向社会更新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补贴发放情况。二是公开公租房实物配租方案。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唐山市中心区2024年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实现配租过程公开、公正、公平,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四)全力做好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一方面做好招投标信息公开。2024年,市本级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共159个标段。所涉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内容,监督项目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全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依法公开,实现了应公开信息公开率100%。另一方面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建筑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联系电话、工程质量投诉电话以及建筑施工扬尘整治举报电话,对建设项目的各方责任主体责任人及监管人员信息,通过在施工现场设置公示牌等形式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将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文件、规定及对工程质量巡查的有关信息在局网站进行了公开。

(五)全力做好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我局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全部通过门户网站“在线服务”栏目予以公示,用户通过“在线服务”栏目中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查询”功能,输入需要查询的项目名称或预售许可证号,查询项目预售信息及楼盘信息。用户还可通过“合同备案查询”功能,输入身份证号、合同编号,查询自己的购房合同是否已经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对合同备案撤销的项目,在“合同备案撤销公示”中予以公示。同时,在政策文件及通知文件栏中发布《唐山市关于优化当前房地产政策的若干措施》《唐山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十条措施》等政策性文件;在学习宣传栏中发布了购房提示,提高购房群众将购房款直接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意识,保证资金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6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4

16

0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3

5





45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8






19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8

1





4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4






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7

4





17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421

5





4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2






3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6

8

0

11

45

2

0

0

1

3

3

0

0

12

1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和重视程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形式单一,结合地区实际、自身特点的信息公开较少。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创新理念,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信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三是持续做好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的日常检查,不断创新形式,发挥媒体联动优势,丰富渠道,提升住建领域相关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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