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翡翠观唐项目收取代办费问题
发布时间: 2021-01-13 15:00:29
受理时间:2021年1月11日
网友:您好,在购买翡翠观唐小区时,开发商在顾客交首付款时,直接要求全部缴纳不动产权证代办费用,但并未签署任何协议,仅开具相关收据,收据为瑞联房地产经纪
有限公司,但费用由万瑞房地产公司收取。购房至交房已有两年多时间,想咨询:第一,交首付款时收取代办费是否合理?第二,代办费已收取,现交房前,要求客户自行
到契税所缴纳契税,代办费应退还但开发商拒不退还怎么办?谢谢!
答复时间:2021年1月13日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门户网的支持与关注。根据您的提问,我局做出以下答复:
翡翠观唐项目由唐山万瑞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约定,产权登记由买受人委托代办机构到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经了解,涉及办理不动产证代办费,开发企业已在双方约定的总房款中给与减免,购房人并未实际缴纳代办费,且代办事项并不包含缴纳契税。关于咨询收取代办费是否合理问题,建议反映人咨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