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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山市维修资金收费标准的问题

发布时间: 2023-03-02 09:11:18

受理时间:2023年3月2日

网友:您好,请问唐山市维修基金的收费标准是?

答复时间:2023年3月2日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门户网的支持与关注。根据您的提问,我局做出以下答复:

2020年3月1日以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如下:

1、不配备电梯的住宅及与住宅相连的非住宅(含有产权的附属房屋)95元/平米;

2、配备电梯的住宅及与住宅相连的非住宅(含有产权的附属房屋130元/平米;

3、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110元/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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