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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中心区2023年首批保障性住房 实物配租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19 16:06     来源: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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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中心区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唐住建发〔2016〕235号)、《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唐住建发〔2016〕266号)、《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唐住建发〔2019〕212号)和关于延长《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等3个文件有效期的通知(唐住建发〔2022〕45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物配租保障范围

本次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依据取得保障资格时间优先、困难家庭优先的原则,结合房源情况,将2023年5月1日前已纳入租赁补贴保障且未参与过实物配租的一二类家庭共139户纳入本次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范围。

二、实物配租房源

本次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共139套,分别为:旭安园      54套、瑞安园20套、骏安园20套、河联园45套。

三、实物配租摇号时间和地点

摇号时间: 2023年5月19日  上午9:00-11:30

地    点: 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101会议室

四、实物配租的摇号办法

本次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采取分组摇号的办法进行,分别为:

(一)第一组

1.参加摇号的家庭:家庭人口为1人的,共90户;

2.实物配租的房源:共90套,其中:旭安园40套、瑞安园10套、骏安园20套、河联园20套。

(二)第二组

1.参加摇号的家庭:家庭人口为2人的,共31户;

2.实物配租的房源:共31套,其中:旭安园14套、瑞安园10套、河联园7套。

(三)第三组

1.参加摇号的家庭:家庭人口为3人的,共14户;

2.实物配租的房源:共14套,其中:河联园14套。

(四)第四组

1.参加摇号的家庭:家庭人口为4人(含)以上的,共4户;

2.实物配租的房源:共4套,其中:河联园4套。

五、实物配租程序

(一)摇号选房

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举行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摇号仪式,组织纳入本次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范围的保障和轮候家庭进行分组摇号

届时聘请纪检、民政、公证等各相关部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工作人员,对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摇号仪式进行全程监督和公证。

(二)签订租赁合同

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根据摇号结果,向保障资格真实有效的保障家庭发放《唐山市中心区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通知》。保障家庭应按约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保障性住房租赁手续。保障对象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办理租赁手续的,应及时告知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并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延期办理。未申请延期办理或顺延一次后逾期不办理的,取消本次实物配租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保障家庭放弃本次实物配租自愿申请采取租赁补贴方式的,五年内不能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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