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租房租金缴纳办理方式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22-01-21 14:27:50
物业依据《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核算该户承租人需要缴纳的房租金额,通过财政信息系统一体化平台录入,打印《河北非税电子收入缴款通知单》、《河北非税电子票据告知单》两张单据,承租人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缴费:
1、承租人用手机微信、支付宝或个人网上银行扫一扫,扫描《河北非税电子收入缴款通知单》上二维码进行缴费,缴费后用微信扫描《河北非税电子票据告知单》可获得电子票据。
2、如承租人无法满足扫码缴费,可携带《河北非税电子收入缴款通知单》到附近银行进行现金缴费,缴费完成后,手机微信扫一扫《河北非税电子票据告知单》可获得电子票据。支持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