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中心区2021年3月份销售河联园小区经济适用住房抽取选房顺序号操作办法
发布时间: 2021-03-17 16:25:33
按照《唐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确保本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抽取选房顺序号操作办法。
一、基本程序
基本程序:(一)申请人代表申请家庭到场签到;(二)签到完毕后,工作人员将此批销售的房源予以现场展示;(三)工作人员现场展示即将抽取的选房顺序号码签,并当场进行封存;(四)工作人员将已封存的顺序号码签装入抽签箱,并乱序;(五)申请人代表申请家庭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号;(六)申请人现场展示并确认抽签结果;(七)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出纪检委委员及到场的申请家庭对整个抽签过程和结果予以全程监督。
二、申请家庭抽签办法
已纳入此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范围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示批次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签到顺序号,依次抽取选房顺序号,并予以现场展示、确认,抽取顺序号工作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宣读选房顺序号,纪检委员及到场的申请家庭予以监督并确认此次抽签结果。
三、时间
第一批次:2021年3月19日上午9:00;
第二批次:2021年3月26日上午9:00
四、地点
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大厅。
五、销售对象
已纳入此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范围的56户申请家庭,其中第一批次28户,第二批次28户 。
六、相关规定
1、在参加抽签的申请人资格真实有效的前提下,抽签结果一经现场确认,即为最终结果,并将作为选房的顺序号,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
2、扰乱会场秩序或拒绝接受抽签结果的,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二0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