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住建局(城建局、房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唐山市城乡规划局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居住或商业、居住用地内公寓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唐住建通字〔2013〕214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30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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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 联系方式:0315-2826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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