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住建局(城建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冀建建市函〔2020〕8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相关要求,请一并遵照贯彻落实。
一、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精心组织,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对扬尘整治不达标、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混凝土搅拌站,要依法依规移交属地扬尘治理管理部门或生态环境部门从严处理。市住建局将对各县(市)、区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实地督导。
二、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将此次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总结,分别在8月18日和9月18前,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传真: 0315-2859550,电子版发邮箱: tsjsjscc@126.com )。
附件: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7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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