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招标人负责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冀建建市函﹝2021﹞50号),我局研究起草了《唐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您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65号建设大厦805房间,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投标监管工作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tbbgs805@163.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附件:《唐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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