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日,市政府印发了《唐山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暂行),目前已到期。按照住建部关于“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鼓励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为城市更新提供法治保障”的要求,我局总结试点期间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北京、郑州相关政策文件,对《唐山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5年5月1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tscsgx202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唐山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唐山市路北区北新东道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唐山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有关意见传真至:0315-2859702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4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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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315-2826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