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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25年第三批公租房保障轮候家庭实物配租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5 15:13     来源: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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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关于组织2025年第三批公租房保障轮候家庭

实物配租的实施方案

 

为做好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唐住建发〔2025〕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物配租保障范围

截至2025年8月31日,已通过资格审核、纳入保障且未参与过实物配租的家庭和放弃实物配租已满两年的家庭,共155户,分别为:家庭人口1人的104户、家庭人口2人的34户、家庭人口3人的14户、家庭人口4人及以上的3户。

二、实物配租房源

本次公租房实物配租备选房源共173套,分别为: 和顺园5套、河联园36套、惠民园2套、骏安园41套、瑞安园20套、祥泰园4套、旭安园63套、益民园2套。

三、实物配租摇号时间和地点

(一)摇号时间:2025年9月18日  上午9:00

(二)地    点: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101会议室

四、实物配租摇号参加人员

(一)保障家庭代表

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已纳入此次公租房实物配租范围的家庭,推选出6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保障家庭代表参加此次分组摇号仪式。保障家庭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摇号仪式。

(二)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公证、区民政、区住房保障管理、市安居集团等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约15人。

(三)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约8人。

五、摇号选房办法

(一)分组规则

本次公租房实物配租采取按家庭人口分组摇取选房顺序号的方式,根据顺序号在组内依次选取对应房源。对已纳入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公租房实物配租范围的155户家庭,综合考虑家庭人口等因素,将保障家庭分为四组;同时,根据公租房房源面积和户型,将173套备选房源也分为四组。分别为:

1.第一组

(1)参加选房的家庭:家庭人口为1人的,共104户;

(2)实物配租的备选房源:共115套,其中:河联园22套、和顺园1套、惠民园1套、骏安园37套、瑞安园12套、祥泰园3套、旭安园38套、益民园1套。

2.第二组

(1)参加选房的家庭:家庭人口为2人的,共34户;

(2)实物配租的备选房源:共38套,其中:河联园9套、和顺园3套、骏安园4套、瑞安园2套、祥泰园1套、旭安园19套。

3.第三组

(1)参加选房的家庭:家庭人口为3人的,共14户;

(2)实物配租的备选房源:共16套,其中:河联园4套、和顺园1套、瑞安园6套、旭安园4套、益民园1套。

4.第四组

(1)参加选房的家庭: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共3户;

(2)实物配租的备选房源:共4套,其中:河联园1套、惠民园1套、旭安园2套。

(二)摇号操作程序

1.编制摇号程序,进行模拟演练。

2.由区住房保障部门组织选出参加摇号仪式的保障家庭代表,名单报送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3.摇号程序

(1)各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带领本辖区保障家庭代表持身份证入场。

(2)仪式现场主持人宣讲本次摇号仪式的程序,并介绍本次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原则和方法。

(3)参加摇号仪式的保障家庭代表通过抽签确定2名摇号操作人员。

(4)由2名摇号操作人员在2名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通过摇号程序,随机进行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

(5)摇号结束,公证员宣读公证词。

(6)工作人员保存电子文档并打印纸质文档,由公证员盖章确认。

(三)选房程序

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根据摇号结果,组织保障家庭按照组别顺序及选房顺序号依次在对应的组别内选取房源(上一组剩余房源自动进入下一组备选),保障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选取房源、签订《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公租房租赁手续。

六、其他规定

(一)在参加摇号的保障家庭资格真实有效的前提下,摇号结果一经现场公证确认,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

(二)扰乱会场秩序或拒绝接受摇号结果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资格。

(三)在摇号仪式开始前或进行过程中,如遇停电、摇号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摇号时间顺延或另行择期,已产生的摇号结果依然有效。 

(四)因个人原因未接到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选取房源或办理租赁手续,视作放弃本次实物配租。

(五)自愿放弃本次实物配租或者因个人原因视作放弃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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